To obtain the Malaysian Birth Cert, the baby has to obtain the Singapore Birth Cert first. This can be easily done. Quite a number of hospitals in Singapore provide this service and no need for you to go all the way to ICA. Of course, you will pay a bit more to do this in the hospital comparing to ICA. Anyway, the Singapore Birth Cert is just to certify that the baby is born in Singapore and has nothing more than that which will let you get your newborn a Singapore Citizenship directly (if you ever think of doing so).
Okay, now you have the Singapore Birth Cert ready. What’s next?
Based on Singapore ICA regulation, foreign parents need to obtain a valid travel document (which is passport la) for their newborn from their own country’s Embassy or High Commission within 42 days of the child's birth in the Republic. If you are planning to only bring your child out after the confinement period (some Chinese pantang that mummy and newborn should not go out during the confinement period), please count the days carefully, else ICA will fine you for not doing so.
Why this becomes a concern?
It takes 7 days to process the Malaysian Birth Cert (Why take 7 days? Can someone PLEASE enlighten?). With the Birth Cert ready then only can proceed to apply Passport for the baby. Meaning, you have to go to High Commission twice to get both the Birth Cert and Passport done. First time is to apply the Birth Cert. This might take you half a day (at least 2 hours) to do so. Second time is 7 days later, after the Birth Cert has been ready for collection, you have to go back to HiComm to collect the Birth Cert then proceed to apply for the passport. This takes you a day to get the passport done.
Do you own maths, with only 220 passport applications processed per day in Malaysia High Commission, a long queue with passport applicants, weekends and public holidays have to be factored in. You have to ensure that you are still within the 42 days allowance to move your butt to ICA building during weekday, to extend your baby’s stay in Singapore (and proceed to apply long term visit pass or PR).
Okay, back to Birth Cert application.
Get ready 4 passport size photos of your baby (2 to be used for the birth cert application and 2 for the passport application). Photo taken must be able to see the baby’s eyes and with light blue background (the standard Malaysia passport photo background). You can go to a photo studio to get this done or do it yourself. Just make sure you know how to print the correct passport-size photo using your photo printer at home.
Bring the original documents below along, with 2 copies of each in photocopied in A4 size paper:
1. Both Parents’ Malaysian IC (front and back)
2. Both Parents’ Malaysian Birth Cert (front and back) (make sure your Birth Cert is in good condition, otherwise they will request you to laminate it. Those in plastic sleeves are ok.)
3. Malaysian Marriage Certificate (Singapore ROM will not be accepted, Ah huh, you need to get this done asap if you don’t)
4. Malaysian Passport (Details page)
5. A fee of S$15.00 is payable for the registration.
Don’t try to push your luck with your ‘cincai’ attitude by bringing incomplete documents and photos not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You will end up wasting your time.
(http://www.kln.gov.my/web/sgp_singapore/birth_marriage_cert)
With these documents ready, go to HiComm with both the parents and baby. You’ll need a pass to enter the HiComm building. Exchange the pass using your Driving License, ATM cards, or any other ‘approved’ cards (they listed a few but I think these 2 cards are commonly possessed by everyone in Singapore) at the guard house. All adults entering the premise are required to exchange for the pass. The guard will not accept your ICs (neither your Malaysian IC nor Singapore Blue IC/EP) as they will be used inside later.
Ask the guards for the direction where is the place to do the birth cert. They will point you the Consular Office (building is on the right when you walk passed the nice water-running staircase/walk-path, wonder how much they spent on this, instead of improving the processing time.), which is another building next to the Immigration. Some people really act-smart and end up go to the wrong place. Don’t you know that the time is very important and precious for yourself when you are in the government departments to run your errands?
Inside the office, there will be a lady officer (some say she is just a guard, anyway, who cares?) asking, “Who need the baby form?” That’s the time you need to raise hand and get the 2 identical baby forms, in actual is the "BORANG D" from this lady.
Note: BORANG D is the birth cert application form. BORANG W is real birth cert. You need to fill up the BORANG D to apply for BORANG W.
(I have read from other blog and forum that they queued at the counter to get the form. Perhaps, the system has changed, but seriously, not improved hor… You can imagine the messy no-queue-crowd around the lady, asking this, asking that. Count on your own luck to jump to the fast lane queue.)
Fill up the forms as quickly as possible. Once done, bring all your documents and approach the same lady again (the crowd might be still there surrounding her, apply your learning “If you can’t beat them, join them” if required). She will check whether you have all the complete documents. She will affix your baby photos onto each form, split and staple the documents to the 2 forms. She will ask you to submit the forms to the ‘old-pawn-shop-look-alike’ counter (Which I really don’t understand, who is going to rob this bloody HiComm? You can’t hear them properly, you need to put your ear to the damn hole to listen to what the officer inside is saying and reply by putting your mouth right into the hole). Another officer will take care from there now.
There is no queue number given for Birth Cert application. Queue number is only given to those in the same office for Citizenship renunciation and Registration of Marriage. The officer will call you by the baby’s name. You will need to show all your original documents and make the SGD$15 payment. The officer will ask you to bring your baby to go to the Interview Room. The purpose is to get your baby’s finger print in a quiet environment.
(At this office, you will notice there are a lot of people are here to renounce their Citizenship and not so many babies are here to get their Birth Cert. What a contradict scene. Sigh…)
Once completed, you will be given an A5 piece of paper (Birth Cert Receipt, stating HiComm is holding the parents’ Malaysian IC and the Baby’s Singapore Birth Cert) with a date to return to collect your baby's proper Birth Cert.
With the A5 receipt in hand, you can now go to the Passport application counter 10 at Immigration section to request for a passport application form (Green Form). Counter 10 is not just giving the application form, but senior citizen, pregnant lady, disabled and parent with newborn baby are also in the same queue to “preprocess” their passport application. It takes you so long to get to your turn.
At this counter (again, the old-pawn-shop-alike counter, although is serving the elderly or disabled, but the counter is a high counter and without chair provided. These people need to stand for 15 minutes or more to complete their process. You can imagine the scene that the elderly with shaking hands, legs and tongkat, standing in front of this counter make you blood-boiling.), tell the officer that you want to get the Passport Application form for your newborn passport application, but you’ve just done the Birth Registration today. You will collect the birth cert 7 days later. If you don’t explicitly tell him so, the officer thought that you are applying passport now. He will hand you the form and ask you to complete the form first then come back to the same counter again.
By the time you fill in the form and come back to the counter, someone behind you previously may now at the counter and the officer is serving that person now. Hence, you will have to wait for the person to complete his/her process before the officer can attend to you, unless you really have the guts to interrupt the process and force the officer to process yours first. So, don’t waste your time unless you really don’t mind. What you need is just to get the passport application form and make sure the baby’s photos have been verified by the officer. You can fill up the form later at home.
The officer will check your baby photos and proceed to complete his section on the form. This form will then be returned to you with the baby's photos glued on it. The reason for this is to let you come back to submit the baby's passport application 7 days later, without bringing the baby along after you have collected the birth cert from the Consular office.
(It’s impossible for you to complete the Birth Registration and Passport application on the same day. You need to come to HiComm at least twice and thrice if you include the passport collection as 1 more time to get them done. Why can’t we streamline this process? Are our HiComm officers having fun for troubling us like this?)
You can complete all these in about 3 hours time. Unlike the passport application, there is no limit for Birth Cert application per day. Therefore, it’s really no need for you to bring your baby there so early in the morning unless you plan to take only half day morning leave. Anyway, plan your leave wisely, as you will need another full day to get the passport done for your newborn 7 days later.
Yes, this is a long winded writing, but just about the birth registration. I will tell you about the passport thingy later. I have to save my breath to complain and suggest improvements to our HiComm (Of course, the complaints and suggestions I’m going to write are just for fun purposes. I doubt they are going to read such writing. Even if they do, how soon can they change and improve?).
Monday, April 12, 2010
Thursday, April 01, 2010
毫不留情:新經濟政策(NEP)的真正代價是什麽?我們真的知道嗎?
說真的,我只是「猜算」。老實說我不知道真正的數字。不過如果細想以上所提及的費用,總合《新經濟政策》所用的費用,你可以看到這是一個多麽龐大的數字。當你的計算機算出總和五千億令吉時,你可能會從椅子跌落。
2010年的三月視乎是討論《新經濟政策》(NEP)、土著在經濟蛋糕占有率或諸如此類的一個月份。
好的,別管它是3%、19%、30%以上或是67%(華人說67 是『碌漆』或條懶)。顯然沒人能說出真正數字或出示土著在經濟蛋糕的占有率到底真正有多少。
最近林冠英所提出的課題不是土著擁有多少,而是一開始時土著被給予多少。他們所剩的可能不到20%。搞不好只有19%、3%或更少。這不是真正的問題。那是他們所剩下的。我們要講的是他們之前被減至19%或3%所擁有的。
你知不知道很多馬來人在外國有很多豪宅、海外銀行戶頭裏有一大筆錢和龐大的外匯投資等等(單是達因就擁有10間銀行)?也許你不能在馬來西亞看到這些。因此顯得沒有大富大貴的馬來人。這是謬論。有很多大富大貴的馬來人,只是他們已經把他們的「財產」「藏好」在其他國家。
林冠英說馬來人拿了價值RM540億的土著股份但RM520億卻「消失」的說法是有道理的。這並不是消失了。它只不過是被隱藏起來不被看見。這不代表說你沒在馬來西亞看到就等於不存在。
現在,請註意一件事,那值RM540億給出的股份是以面值計算,遠比市價低的很多。這些人是什麽時候套現的?通常你只在賺取巨大利潤後才會套現的。所以,那「消失」的RM520億,在他們把它套現和轉移至國外的時候只值這麽多?我猜測那RM520億被那些馬來人剝奪時應該有RM100億,應該沒錯吧?我是說,單是國能(TNB)和馬電訊(Telekom)的股份,不過是RM5和RM4.50一股,在他們開始拋售的時候已經飆升超過RM10。
那已經超過一倍了。
好的,這只不過是股份而已。這個是很容易被計算出來且不是什麽秘密。那些交給土著私人公司的合約又怎樣呢?自1970年的四十多年來,多少合約是給了這些私人有限公司?
好的,讓我們做有教育水平的猜測。一年RM2億?這不過是個微不足道的數目。發展預算本身都已經是這數目的20、30倍。你的意思是不是給土著的合約只有5%到10%而已?事實上比這更多。即使你就當做這麽微不足道的數目,四十年來都已超過RM80億(而我並不打算談及汽車入口準證AP,敦馬哈迪醫生自己承認牽涉的數額達好幾百億令吉)。
好吧!讓我們繼續。別管那股份和合約。現在讓我們談談教育。
我自己就認識一位政府花了一百萬令吉,讓他在英國受七年教育的馬來醫生。我相信這是真的,因為我讓我的女兒在升學,三年就花了我三十萬令吉。要是她選修醫藥系就會花的更多—我查過了。
四十多年來,有多少馬來人是因為新經濟政策而得到大專教育的(包括國內和國外)?我不知道答案。不過為了辯論,我們就當有一百萬個學生而我們知道其實還會更多。
國家建造和營辦全部學院或大學到底得花費多少錢?把這些費用加上把自1970年來送馬來人出國的費用,總共的費用會是多少?我不知道這數字會是多少,不過即使我們只當一個學生花10萬令吉,一百萬個學生就花了RM100億。
相信我,一個學生花費十萬令吉和一百萬個學生算是低估這個數字了,要是我們不只概括出國深造的費用,還有那建造、管理和維修本地大專大學。
生意上總會有隱藏費用。在NEP則有隱藏開銷。要是你把這些全部「NEP開銷」加上給土著的股份RM540億,那你可以看到那是多麽龐大的數字。
《新經濟政策》不只是僅僅股份。也不只是單純的政府合約。它和很多事息息相關。還有聯邦土地發展局(FELDA)、聯邦土地復興局(FELCRA)、橡膠小園主發展局(RISDA)、哥慕布農業發展局(KADA)、慕達農業發展局(MADA)、東南柔佛發展局(KEJORA)。天曉得多少土地和農業定居點計劃?
還有這麽多的農業資助計劃包括了燃油津貼加上免費的肥料、拖拉機、漁船、船用引擎、舷外馬達、漁網、捕魚器(bubu,傳統的捕魚器)、人工漁礁、和為其他東西買單。
還有那些過多的公務機關和政府相關公司(從不賺錢但卻像無底洞的為他們填錢)雇用絕大多數的馬來人(那些用納稅人的錢來受教育的人),四十多年來花了我們一大堆錢。即使是他們退休了,我們還得為他們買單。
是的,讓我們認真看待《新經濟政策》真正的代價。不只是那已經有RM520億「不翼而飛」的RM540億股份。
說真的,我只是「猜算」。老實說我不知道真正的數字。不過如果細想以上所提及的費用,總合《新經濟政策》所用的費用,你可以看到這是一個多麽龐大的數字。當你的計算機算出總和五千億令吉時,你可能會從椅子跌落。
而我並沒有在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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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著的RM520億股份去了哪裏?林冠英問。
民主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要求政府調查為何在土著輔助政策下給土著價值RM520億的公開上市公司股份已經不在他們的手裏。
他今天在國會告訴記者,這些股份不再屬於土著,事實上是等於背叛行為。
也是檳城首席部長的他,提出了成立一個皇家委員會以調查這些漏洞。
他說,分配給土著的RM450億的股份中,只有RM20億仍然在他們的手中。
「據馬新社報道引述首相的話, RM540億分配的股份,只有價值20億令吉的股份還在土著手中。」林冠英說。
「這之中有RM520億的疏漏,即已不在土著的手中。這是背叛的行為。政府應該逮捕並對騎劫了這筆錢的人采取行動。」他補充說。
- 《馬來西亞局內人》,201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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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財富數據
副首相丹斯裏慕尤丁說國家財富分配的數據將被更新。
他說,資料更新將包括按種族分配,因此人民的社會經濟成就可以得以評估。
「根據目前的記錄顯示,國家的財富大部分是在非馬來人手中。這(數據)也許需要更新。」他是昨天於阿敏努丁巴基研究所(Institut Aminuddin Baki)為全國家長教師協會大會主持閉幕後對記者們這麽說。
他是就前首相敦馬哈迪醫生的建議政府應該就國家的財富分配作全面研究而做出評論。
- 《The Star星報》,2010年3月29日
出處∶Malaysia Today
原題∶The Corridors Of Power/No Hold Barred∶ What is the real cost of the NEP? Do we really know?
作者 ∶拉惹柏特拉
發表日期∶29-03-2010
翻譯 ∶何人可及
2010年的三月視乎是討論《新經濟政策》(NEP)、土著在經濟蛋糕占有率或諸如此類的一個月份。
好的,別管它是3%、19%、30%以上或是67%(華人說67 是『碌漆』或條懶)。顯然沒人能說出真正數字或出示土著在經濟蛋糕的占有率到底真正有多少。
最近林冠英所提出的課題不是土著擁有多少,而是一開始時土著被給予多少。他們所剩的可能不到20%。搞不好只有19%、3%或更少。這不是真正的問題。那是他們所剩下的。我們要講的是他們之前被減至19%或3%所擁有的。
你知不知道很多馬來人在外國有很多豪宅、海外銀行戶頭裏有一大筆錢和龐大的外匯投資等等(單是達因就擁有10間銀行)?也許你不能在馬來西亞看到這些。因此顯得沒有大富大貴的馬來人。這是謬論。有很多大富大貴的馬來人,只是他們已經把他們的「財產」「藏好」在其他國家。
林冠英說馬來人拿了價值RM540億的土著股份但RM520億卻「消失」的說法是有道理的。這並不是消失了。它只不過是被隱藏起來不被看見。這不代表說你沒在馬來西亞看到就等於不存在。
現在,請註意一件事,那值RM540億給出的股份是以面值計算,遠比市價低的很多。這些人是什麽時候套現的?通常你只在賺取巨大利潤後才會套現的。所以,那「消失」的RM520億,在他們把它套現和轉移至國外的時候只值這麽多?我猜測那RM520億被那些馬來人剝奪時應該有RM100億,應該沒錯吧?我是說,單是國能(TNB)和馬電訊(Telekom)的股份,不過是RM5和RM4.50一股,在他們開始拋售的時候已經飆升超過RM10。
那已經超過一倍了。
好的,這只不過是股份而已。這個是很容易被計算出來且不是什麽秘密。那些交給土著私人公司的合約又怎樣呢?自1970年的四十多年來,多少合約是給了這些私人有限公司?
好的,讓我們做有教育水平的猜測。一年RM2億?這不過是個微不足道的數目。發展預算本身都已經是這數目的20、30倍。你的意思是不是給土著的合約只有5%到10%而已?事實上比這更多。即使你就當做這麽微不足道的數目,四十年來都已超過RM80億(而我並不打算談及汽車入口準證AP,敦馬哈迪醫生自己承認牽涉的數額達好幾百億令吉)。
好吧!讓我們繼續。別管那股份和合約。現在讓我們談談教育。
我自己就認識一位政府花了一百萬令吉,讓他在英國受七年教育的馬來醫生。我相信這是真的,因為我讓我的女兒在升學,三年就花了我三十萬令吉。要是她選修醫藥系就會花的更多—我查過了。
四十多年來,有多少馬來人是因為新經濟政策而得到大專教育的(包括國內和國外)?我不知道答案。不過為了辯論,我們就當有一百萬個學生而我們知道其實還會更多。
國家建造和營辦全部學院或大學到底得花費多少錢?把這些費用加上把自1970年來送馬來人出國的費用,總共的費用會是多少?我不知道這數字會是多少,不過即使我們只當一個學生花10萬令吉,一百萬個學生就花了RM100億。
相信我,一個學生花費十萬令吉和一百萬個學生算是低估這個數字了,要是我們不只概括出國深造的費用,還有那建造、管理和維修本地大專大學。
生意上總會有隱藏費用。在NEP則有隱藏開銷。要是你把這些全部「NEP開銷」加上給土著的股份RM540億,那你可以看到那是多麽龐大的數字。
《新經濟政策》不只是僅僅股份。也不只是單純的政府合約。它和很多事息息相關。還有聯邦土地發展局(FELDA)、聯邦土地復興局(FELCRA)、橡膠小園主發展局(RISDA)、哥慕布農業發展局(KADA)、慕達農業發展局(MADA)、東南柔佛發展局(KEJORA)。天曉得多少土地和農業定居點計劃?
還有這麽多的農業資助計劃包括了燃油津貼加上免費的肥料、拖拉機、漁船、船用引擎、舷外馬達、漁網、捕魚器(bubu,傳統的捕魚器)、人工漁礁、和為其他東西買單。
還有那些過多的公務機關和政府相關公司(從不賺錢但卻像無底洞的為他們填錢)雇用絕大多數的馬來人(那些用納稅人的錢來受教育的人),四十多年來花了我們一大堆錢。即使是他們退休了,我們還得為他們買單。
是的,讓我們認真看待《新經濟政策》真正的代價。不只是那已經有RM520億「不翼而飛」的RM540億股份。
說真的,我只是「猜算」。老實說我不知道真正的數字。不過如果細想以上所提及的費用,總合《新經濟政策》所用的費用,你可以看到這是一個多麽龐大的數字。當你的計算機算出總和五千億令吉時,你可能會從椅子跌落。
而我並沒有在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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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著的RM520億股份去了哪裏?林冠英問。
民主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要求政府調查為何在土著輔助政策下給土著價值RM520億的公開上市公司股份已經不在他們的手裏。
他今天在國會告訴記者,這些股份不再屬於土著,事實上是等於背叛行為。
也是檳城首席部長的他,提出了成立一個皇家委員會以調查這些漏洞。
他說,分配給土著的RM450億的股份中,只有RM20億仍然在他們的手中。
「據馬新社報道引述首相的話, RM540億分配的股份,只有價值20億令吉的股份還在土著手中。」林冠英說。
「這之中有RM520億的疏漏,即已不在土著的手中。這是背叛的行為。政府應該逮捕並對騎劫了這筆錢的人采取行動。」他補充說。
- 《馬來西亞局內人》,201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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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財富數據
副首相丹斯裏慕尤丁說國家財富分配的數據將被更新。
他說,資料更新將包括按種族分配,因此人民的社會經濟成就可以得以評估。
「根據目前的記錄顯示,國家的財富大部分是在非馬來人手中。這(數據)也許需要更新。」他是昨天於阿敏努丁巴基研究所(Institut Aminuddin Baki)為全國家長教師協會大會主持閉幕後對記者們這麽說。
他是就前首相敦馬哈迪醫生的建議政府應該就國家的財富分配作全面研究而做出評論。
- 《The Star星報》,2010年3月29日
出處∶Malaysia Today
原題∶The Corridors Of Power/No Hold Barred∶ What is the real cost of the NEP? Do we really know?
作者 ∶拉惹柏特拉
發表日期∶29-03-2010
翻譯 ∶何人可及
Wednesday, March 31, 2010
毫不留情: 民主就是民主
少數的人也有他們的權力和他們的看法一樣重要。薩達姆還不是以近100%的選票當上伊拉克領袖的嗎?那他屠殺少數民族庫爾德族人。那又怎樣?難到他是因為少數的看法不重要而只有多數人的意願算數的理由而被革除的?
1. 許多人認為,一旦你接受民主,你就是在實踐民主。
2. 不幸的是,僅僅的接受是不足夠的。這是因為每一個人——從位高權重的人到最草根的平民百姓,無論是來自一個政黨或一個國家,還是有辦法濫用及阻撓真正的民主進程。因此,我們看到多國的多數機構或政黨的民主是失敗的。
3. 基本上,民主是關於把權力交給大多數人,這是認為占大多數的人知道什麽對全體才是最好的。因此占少數的人,盡管是表達反對意見和批評後,還是應準備接受占多數人定下的規矩。這些占少數人必須有準備,等到下一屆的選舉,才能再博一次。
4. 在一個成熟的民主制度下,幾乎每個人都尊重全國大選的成績。占多數的人組織政府,占少數的就參與立法機構,竭盡全力去影響占多數人政府推行的政策及法律,和在下一屆大選之前的四、五年內,參與政府的立法辯論、同意或否決政府的提案。占少數或獨立的立法者還是能夠提呈建議或法律草案,但通常是不會得到被占多數人的支持及被通過的。扮演好各自的角色,無論是占多數或占少數的,將有助於建立一個民主政府的正常運作。
5. 各個政黨都熱愛民主,因為它看似對每一個人都公平。任何人都能競選任何黨職,包括最黨的高職位,至少理論上是這麽一回事。
6. 但事實上,只有某些人能渴望領導他人,因為這還必須得到足夠黨員的支持。
7. 理想的情況是,競選者中有最多支持者的人就算勝出。理想的情況下,落敗者及其支持者必須接受大多數人選出的政府。
8. 不幸的是,失敗者不願意接受事實,最終這將導致黨被分裂和削弱。
9. 整個過程可能已經相當民主,可是以多數票來選擇領袖的目標尚未實現。失敗者也必須謹記,當他們勝利的時候,同樣的事情也可能發生在他們自己身上。換言之,民主競選只能導致黨的分裂(就我經驗而言)。
10. 我要為通過民主制度競選任何職位的候選人加油打氣。顯然,只有一個人會勝出,如果輸掉的一方無法接受大多數人的決定,那最好別談論什麽民主。你其實根本不知道什麽叫做民主(當然我假設這是一場公平的競選)。
摘自敦馬哈迪醫生的博文——《民主》
××××××××××××××××××××××××××××××××××
許多叫我別理會敦馬哈迪醫生所說或寫的東西,他們都不喜歡我花時間去應酬或談論他,令他『錦上添花』。這些人感到迷惑不解的是,在敦馬幾次援引《內安法》,在未經審批下逮捕我之後,我依然敬重他(加上他對安華的所作所為之後)。
這個嘛……也許是我天生慈祥一面的真情流露,亞洲人普遍上都奉行『成者為王、敗者為寇』的文化,你會把敵人全數鏟除及誅他們九族。英軍戰俘依然會向軍銜較高的德軍敬禮。是的!你也許是德軍的俘虜,但是如果那德國人的軍銜高過你,就得向他敬禮,這就是英國人的方式。
馬哈迪醫生尊封為『敦』(相等於爵士),而我不是;他是馬來西亞的前首相而我不是;他也是個部落客,盡管是『敵人』,我還是給予全部部落客尊重——即使是把我視為不共戴天的敵人,如洛基(Rocky)這種人和那些我認識的巫統部落客們一樣。
是的!要是有機會,我還是希望能請和我『敵對』的部落客吃一頓飯,雖然我們身在不同的政治陣營但是我們還是朋友。丹斯裏山努西(Tan Sri Sanusi Junid)對此作證(他知道我在說什麽),我們能在政治舞臺對壘,但是在『辦公時間』以外,大家為何不能坐下請對方喝一杯和有禮的對待彼此?
納茲裏阿茲(Nazri Aziz)是我另一個『敵人』,不過我們依然尊重彼此,還有在一年前的一次晚宴上,我就坐在他的旁邊,我倆就像老朋友一樣對待彼此。晚宴之後,我們在八、九十位瓜拉江沙馬來學院(Malay College Kuala Kangsar)的校友前辯論各種議題。當然,我們幾乎在每個議題都持有不同意見,可是我們依然像紳士般的辯論及以最崇高的敬意來稱呼對方。這不是在演戲,這絕對是真誠與真實的。
馬哈迪醫生在他今天的博文談及民主。那今天我也來談談同樣的話題,不過我不會同意馬哈迪醫生所說的全部,我會和他的意見不一致,但我會很有禮貌的這麽做。
前新聞部部長再努丁邁丁(Zainuddin Maidin)在2007年十一月告訴半島電視臺,他說馬來西亞是個民主的國家,因為我們每五年會有一次大選。希特勒大選勝出而成為德國納粹領袖,薩達姆也是贏了大選而當上伊拉克領袖,難道這就讓德國納粹和伊拉克成了民主國家?
民主不只是僅僅在大選勝出,希特勒以少於一半的選票成為德國領袖而薩達姆獲得了將近100%的選票,因為沒人敢對他的政黨投反對票,唯恐他們會在半夜消失。不能因為某人經由選舉得到權力(不管是以公平還是不正當方式)就使那國家民主了,不只是一個選舉就能說一個國家是民主。再怎麽說,有很多方式可以在選舉勝出,並且不是全部都公平的。
我們的討論不應只局限於選舉自由,如馬來西亞所爭論的。選舉必須是自由和公平的。很多時候,選舉或許是自由的,但卻離公平遠得很,這就是多數馬來西亞人所不明白的,而他們之所以不明白是,因為想不通為何馬來西亞的選舉會被歸類為不公平。
馬來西亞的政治舞臺不是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媒體是被控制的,你需要執照來經營報業、雜誌或電臺電視。還有,萬一你『觸犯』你執照的條規,你將失去它。而這所謂的『犯規』根本不明確,這並沒有固定的指南,這是部長的職權範圍內來決定是否構成了犯規。要是那部長,也只有那部長,認為你已經觸犯了條規那他就可以吊銷你的執照。
主流的電子與印刷媒體只為政府提供空間或廣播時間,反對黨不被提供相同的空間或廣播時間,要是反對黨被給予空間或廣播時間,這些『冒犯』的新聞社將會失去他們的執照。
所以他們會擔心激怒政府而不會給反對黨空間或廣播時間。還有,任何主流的印刷和電子媒體給反對黨的宣傳都是屬於負面的。只有反對黨的壞消息會被報導,主流媒體絕不會說反對黨的好話,若是他們這麽作,他們將失去他們的執照。
毋庸置疑,你有其他選擇或『新』媒體來對抗主流媒體關於反對黨的報道,不過,有多少的馬來西亞人有上網呢?超過90%的馬來西亞人接觸有政府控制的電視臺,所以電視臺比互聯網更為有效,執政黨就是用電視臺為主要的宣傳武器。對抗電視臺的報導,反對黨是在打沒有勝算的仗。
在真正的民主下,電視臺會給反對黨相同的廣播時間,這並沒在馬來西亞發生。出人意料外,印尼居然有這麽做,所以說,盡管馬來西亞每五年就舉行一次選舉,可是要達到完完全全的民主還是有一段路要走。
我還需要提及反對黨時如何被濫用的法律程序用來對付嗎?我們有很多古老的法律用來對付反對黨。政府的支持者能殺了人都能逍遙法外,可是反對黨的支持者,即使是主要的領袖,都得面對各種各樣的調查和起訴。
我實在是不必詳述這點,因為多數大馬人知道我在講什麽,起訴已經被調質成迫害。政府匿藏在法律制度背後一嘗試把反對黨趕盡殺絕。
值得我們慎重思考一點:首相是怎麽被選上的。
目前,首相不像美國總統那樣,由人民直接票選的。一個政黨從選舉勝出,而身為黨領袖就自動當選首相。這是因為馬來西亞是沿循英國的西敏制,不過首相怎麽成為他黨的領袖,接而成為馬來西亞首相?
國陣贏了國會的多數議席,那麽國陣的主席就自動成為大馬的首相。不過國陣主席是票選的嗎?不是!巫統的主席自動當上國陣主席接而自動當上首相的。
這是否讓他成為合法的首相?法律上來說,是的!道德上,不!不過我們所講的有關法律而非道德相關,而合法並不代表有道德的。
首相是怎麽成為巫統主席的?既然巫統主席自動當選馬來西亞的首相,這點就極為重要來細想。
巫統應該有三至四百萬黨員,遍布於全馬的20,000個支部和191區部,這20,000多個支部提名他們的區部領袖。很多時候,這三、四百萬巫統黨員只有很少的發言權,區部選舉都是被操縱的,還有那些不是「同一派」的將被阻擾去選他們的191區部領袖。
然後這191區部派遣他們的2500左右的代表參加巫統年度黨大會。同樣的,誰可以出席這場大會是由區部領袖來決定的。不是他們那一派的,再一次的拒於門外,所以就僅僅的191個巫統領袖決定了整個國家的命運。
191區部頭兒會告訴那2500個代表應該選誰為巫統主席和署理主席,這兩位將分別的成為首相及副首相,要是有人想競選巫統主席和署理主席一職,首先要得到191區部的近50個提名,這簡直是不可能的事。
這191個區部頭兒將確保他們的區部能阻擋任何想競爭主席和署理主席一職的人,胸懷大誌的人將被阻止且不會得到任何提名,頂多他們只能得到一份提名,就是自己區部的提名,他們絕不可能得到超過一個提名,更何況50個。
簡單來說,是191個人選誰為大馬首相,不是三、四百萬的巫統黨員或一千一百萬的選民或兩千七百萬的馬來西亞公民。就單單這191個人,而這191個人是能被收買、控制、妥協、勒索或其他的,因此這191個人轉而得確保他們的區部『循規蹈矩』。
這是真的民主嗎?是191個大馬人幫其他的兩千七百萬個大馬人決定誰來領導國家的那種民主嗎?這就是現有的制度,而且還是合法的,不過合法並不代表公平或道德,也不代表這是真正的民主。
敦馬哈迪醫生說我們應該尊重占多數的決定。好吧!50%多一點的大馬人在308大選把票投了給國陣。所以,既然占多數的人把票投了給國陣,那我們就接受占多數的決定。
首先,僅僅的191個人決定誰是馬來西亞的首相和副首相。這191個人是否代表多數人?沒錯,這是合法的。不過從道德角度來看,這樣民主嗎?這不應該是兩千七百萬大馬人決定的嗎?這不應該是一千一百萬個選民決定的嗎?這不是三、四百萬巫統黨員決定的,也不是超過兩萬個巫統支部能決定的,是那191巫統區部領袖所做的決定。
現在讓我們來看大馬大選的制度,我曾多次寫過的傑利蠑螈(不公正的劃分選區)就是這罪魁禍首。選區之間的選民人數差距實在是太大了,這差距應該像其他國家和裏德委員會(Reid Commission)在馬來亞獨立前所做的報告中所建議的,在15%或20%左右。目前,我們有的小選區只有5,000選民,相比之下那些大的選區居然有120,000或更多的選民。
小選區的選民比較親政府而大選區的選民是親反對黨?是真的那麽湊巧嗎?執政黨能以同樣的選民票數來贏得到三、四個選區議席,而反對黨只能贏一個?這就是傑利蠑螈,這當然合法。問題是,這麽做有道德可言嗎?我們到底是從法律或道德角度來決定著是否民主呢?
這怎麽能被當成『一人一票』的制度呢?『贏得最多選區勝出』這制度讓情況更糟,議席,而不是選民的多寡決定誰是贏家,你依然能以40%或更少的選票組成政府。希特勒不就是以少過40%的選票的而成為德國領袖的嗎?這不就是因希特勒掀起的二次世界大戰而導致好幾千萬人喪命的原因嗎?
是的,這絕對合法!不過卻不等於是道德的,是不是民主又是另外一回事。
在海外的大馬人或許有50萬左右,不過這些大馬人並不能投票,想要投票得在投票日當天回到馬來西亞,有多少人能負擔這費用和時間?為什麽他們不能在馬來西亞駐當地的大使館或最高官員公署裏投票?那些有『公務在身』的海外大馬人就可以投票,但是普通公民卻不行。這簡直是否決了大馬人的投票權。即使是印尼女傭和勞工都可以在吉隆坡的印尼大使館投票,僅僅是在大馬,就有二百萬的印尼選民,大馬人卻不能這麽做。
當然,要是海外大馬人郵寄選票也許會衍生其他問題。就那25萬的郵寄選票一直是爭論的焦點,因為票箱可以被切換的,不過這只是執行上的問題,是能夠被解決的。
各個政黨可以派代表或觀察員到海外去監察海外郵寄選票,還有票可以在那邊的大使館或最高官員公署裏計算的。只是成績需要被寄回馬來西亞,而不是那票箱。這樣就能確保票箱不會被切換、劫持、失蹤或什麽的。
哎呀,要是我想談真正的民主,我可以提出很多很多的論點,就我在此提及的論點已經可以搞得這篇文章這麽長了。我們能不能廢除掉《官方保密法令》,而以《資訊自由法令》取而代之?我們能不能廢除《內安法令》,讓《人權法案》取代之?我們能不能廢除《印刷與出版法令》及《大專法令》,讓出版物和期刊不需執照就能運作,以及允許大學生參與政治?
還有,那阻止四人以上的聚會和禁止公開演講的《警察法令》該怎麽辦?政府的支持者可以參與這些聚會和在這些場合公開演說。反對黨支持者得首先得到批準,而根據批文,演說是不被允許的,即使是在私人場地的晚宴也不行。要是有人站到臺上致詞,警察就會馬上幹涉和禁止聚會進行,警方也會廣播系統沒收和把主辦當局及演說者捉去審問,政府的支持者不被這些管制。
是的!如果你想講民主我也一樣可以奉陪,而我還會講得更多。如果認為占多數人的意願才算數而占少數的看法並不重要,這樣根本不算是民主。少數的人也有他們的權力和他們的看法一樣重要,薩達姆還不是以近100%的選票當上伊拉克領袖的嗎?那他屠殺少數民族庫爾德族人。那又怎樣?難到他是因為「少數的看法不重要而只有多數人的意願算數」的理由而被革除的?
出處∶Malaysia Today
原題∶No Hold Barred∶There is democracy and there is democracy
作者∶拉惹柏特拉
日期∶22-03-2010
翻譯∶四月、何人可及
校對∶西西留
1. 許多人認為,一旦你接受民主,你就是在實踐民主。
2. 不幸的是,僅僅的接受是不足夠的。這是因為每一個人——從位高權重的人到最草根的平民百姓,無論是來自一個政黨或一個國家,還是有辦法濫用及阻撓真正的民主進程。因此,我們看到多國的多數機構或政黨的民主是失敗的。
3. 基本上,民主是關於把權力交給大多數人,這是認為占大多數的人知道什麽對全體才是最好的。因此占少數的人,盡管是表達反對意見和批評後,還是應準備接受占多數人定下的規矩。這些占少數人必須有準備,等到下一屆的選舉,才能再博一次。
4. 在一個成熟的民主制度下,幾乎每個人都尊重全國大選的成績。占多數的人組織政府,占少數的就參與立法機構,竭盡全力去影響占多數人政府推行的政策及法律,和在下一屆大選之前的四、五年內,參與政府的立法辯論、同意或否決政府的提案。占少數或獨立的立法者還是能夠提呈建議或法律草案,但通常是不會得到被占多數人的支持及被通過的。扮演好各自的角色,無論是占多數或占少數的,將有助於建立一個民主政府的正常運作。
5. 各個政黨都熱愛民主,因為它看似對每一個人都公平。任何人都能競選任何黨職,包括最黨的高職位,至少理論上是這麽一回事。
6. 但事實上,只有某些人能渴望領導他人,因為這還必須得到足夠黨員的支持。
7. 理想的情況是,競選者中有最多支持者的人就算勝出。理想的情況下,落敗者及其支持者必須接受大多數人選出的政府。
8. 不幸的是,失敗者不願意接受事實,最終這將導致黨被分裂和削弱。
9. 整個過程可能已經相當民主,可是以多數票來選擇領袖的目標尚未實現。失敗者也必須謹記,當他們勝利的時候,同樣的事情也可能發生在他們自己身上。換言之,民主競選只能導致黨的分裂(就我經驗而言)。
10. 我要為通過民主制度競選任何職位的候選人加油打氣。顯然,只有一個人會勝出,如果輸掉的一方無法接受大多數人的決定,那最好別談論什麽民主。你其實根本不知道什麽叫做民主(當然我假設這是一場公平的競選)。
摘自敦馬哈迪醫生的博文——《民主》
××××××××××××××××××××××××××××××××××
許多叫我別理會敦馬哈迪醫生所說或寫的東西,他們都不喜歡我花時間去應酬或談論他,令他『錦上添花』。這些人感到迷惑不解的是,在敦馬幾次援引《內安法》,在未經審批下逮捕我之後,我依然敬重他(加上他對安華的所作所為之後)。
這個嘛……也許是我天生慈祥一面的真情流露,亞洲人普遍上都奉行『成者為王、敗者為寇』的文化,你會把敵人全數鏟除及誅他們九族。英軍戰俘依然會向軍銜較高的德軍敬禮。是的!你也許是德軍的俘虜,但是如果那德國人的軍銜高過你,就得向他敬禮,這就是英國人的方式。
馬哈迪醫生尊封為『敦』(相等於爵士),而我不是;他是馬來西亞的前首相而我不是;他也是個部落客,盡管是『敵人』,我還是給予全部部落客尊重——即使是把我視為不共戴天的敵人,如洛基(Rocky)這種人和那些我認識的巫統部落客們一樣。
是的!要是有機會,我還是希望能請和我『敵對』的部落客吃一頓飯,雖然我們身在不同的政治陣營但是我們還是朋友。丹斯裏山努西(Tan Sri Sanusi Junid)對此作證(他知道我在說什麽),我們能在政治舞臺對壘,但是在『辦公時間』以外,大家為何不能坐下請對方喝一杯和有禮的對待彼此?
納茲裏阿茲(Nazri Aziz)是我另一個『敵人』,不過我們依然尊重彼此,還有在一年前的一次晚宴上,我就坐在他的旁邊,我倆就像老朋友一樣對待彼此。晚宴之後,我們在八、九十位瓜拉江沙馬來學院(Malay College Kuala Kangsar)的校友前辯論各種議題。當然,我們幾乎在每個議題都持有不同意見,可是我們依然像紳士般的辯論及以最崇高的敬意來稱呼對方。這不是在演戲,這絕對是真誠與真實的。
馬哈迪醫生在他今天的博文談及民主。那今天我也來談談同樣的話題,不過我不會同意馬哈迪醫生所說的全部,我會和他的意見不一致,但我會很有禮貌的這麽做。
前新聞部部長再努丁邁丁(Zainuddin Maidin)在2007年十一月告訴半島電視臺,他說馬來西亞是個民主的國家,因為我們每五年會有一次大選。希特勒大選勝出而成為德國納粹領袖,薩達姆也是贏了大選而當上伊拉克領袖,難道這就讓德國納粹和伊拉克成了民主國家?
民主不只是僅僅在大選勝出,希特勒以少於一半的選票成為德國領袖而薩達姆獲得了將近100%的選票,因為沒人敢對他的政黨投反對票,唯恐他們會在半夜消失。不能因為某人經由選舉得到權力(不管是以公平還是不正當方式)就使那國家民主了,不只是一個選舉就能說一個國家是民主。再怎麽說,有很多方式可以在選舉勝出,並且不是全部都公平的。
我們的討論不應只局限於選舉自由,如馬來西亞所爭論的。選舉必須是自由和公平的。很多時候,選舉或許是自由的,但卻離公平遠得很,這就是多數馬來西亞人所不明白的,而他們之所以不明白是,因為想不通為何馬來西亞的選舉會被歸類為不公平。
馬來西亞的政治舞臺不是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媒體是被控制的,你需要執照來經營報業、雜誌或電臺電視。還有,萬一你『觸犯』你執照的條規,你將失去它。而這所謂的『犯規』根本不明確,這並沒有固定的指南,這是部長的職權範圍內來決定是否構成了犯規。要是那部長,也只有那部長,認為你已經觸犯了條規那他就可以吊銷你的執照。
主流的電子與印刷媒體只為政府提供空間或廣播時間,反對黨不被提供相同的空間或廣播時間,要是反對黨被給予空間或廣播時間,這些『冒犯』的新聞社將會失去他們的執照。
所以他們會擔心激怒政府而不會給反對黨空間或廣播時間。還有,任何主流的印刷和電子媒體給反對黨的宣傳都是屬於負面的。只有反對黨的壞消息會被報導,主流媒體絕不會說反對黨的好話,若是他們這麽作,他們將失去他們的執照。
毋庸置疑,你有其他選擇或『新』媒體來對抗主流媒體關於反對黨的報道,不過,有多少的馬來西亞人有上網呢?超過90%的馬來西亞人接觸有政府控制的電視臺,所以電視臺比互聯網更為有效,執政黨就是用電視臺為主要的宣傳武器。對抗電視臺的報導,反對黨是在打沒有勝算的仗。
在真正的民主下,電視臺會給反對黨相同的廣播時間,這並沒在馬來西亞發生。出人意料外,印尼居然有這麽做,所以說,盡管馬來西亞每五年就舉行一次選舉,可是要達到完完全全的民主還是有一段路要走。
我還需要提及反對黨時如何被濫用的法律程序用來對付嗎?我們有很多古老的法律用來對付反對黨。政府的支持者能殺了人都能逍遙法外,可是反對黨的支持者,即使是主要的領袖,都得面對各種各樣的調查和起訴。
我實在是不必詳述這點,因為多數大馬人知道我在講什麽,起訴已經被調質成迫害。政府匿藏在法律制度背後一嘗試把反對黨趕盡殺絕。
值得我們慎重思考一點:首相是怎麽被選上的。
目前,首相不像美國總統那樣,由人民直接票選的。一個政黨從選舉勝出,而身為黨領袖就自動當選首相。這是因為馬來西亞是沿循英國的西敏制,不過首相怎麽成為他黨的領袖,接而成為馬來西亞首相?
國陣贏了國會的多數議席,那麽國陣的主席就自動成為大馬的首相。不過國陣主席是票選的嗎?不是!巫統的主席自動當上國陣主席接而自動當上首相的。
這是否讓他成為合法的首相?法律上來說,是的!道德上,不!不過我們所講的有關法律而非道德相關,而合法並不代表有道德的。
首相是怎麽成為巫統主席的?既然巫統主席自動當選馬來西亞的首相,這點就極為重要來細想。
巫統應該有三至四百萬黨員,遍布於全馬的20,000個支部和191區部,這20,000多個支部提名他們的區部領袖。很多時候,這三、四百萬巫統黨員只有很少的發言權,區部選舉都是被操縱的,還有那些不是「同一派」的將被阻擾去選他們的191區部領袖。
然後這191區部派遣他們的2500左右的代表參加巫統年度黨大會。同樣的,誰可以出席這場大會是由區部領袖來決定的。不是他們那一派的,再一次的拒於門外,所以就僅僅的191個巫統領袖決定了整個國家的命運。
191區部頭兒會告訴那2500個代表應該選誰為巫統主席和署理主席,這兩位將分別的成為首相及副首相,要是有人想競選巫統主席和署理主席一職,首先要得到191區部的近50個提名,這簡直是不可能的事。
這191個區部頭兒將確保他們的區部能阻擋任何想競爭主席和署理主席一職的人,胸懷大誌的人將被阻止且不會得到任何提名,頂多他們只能得到一份提名,就是自己區部的提名,他們絕不可能得到超過一個提名,更何況50個。
簡單來說,是191個人選誰為大馬首相,不是三、四百萬的巫統黨員或一千一百萬的選民或兩千七百萬的馬來西亞公民。就單單這191個人,而這191個人是能被收買、控制、妥協、勒索或其他的,因此這191個人轉而得確保他們的區部『循規蹈矩』。
這是真的民主嗎?是191個大馬人幫其他的兩千七百萬個大馬人決定誰來領導國家的那種民主嗎?這就是現有的制度,而且還是合法的,不過合法並不代表公平或道德,也不代表這是真正的民主。
敦馬哈迪醫生說我們應該尊重占多數的決定。好吧!50%多一點的大馬人在308大選把票投了給國陣。所以,既然占多數的人把票投了給國陣,那我們就接受占多數的決定。
首先,僅僅的191個人決定誰是馬來西亞的首相和副首相。這191個人是否代表多數人?沒錯,這是合法的。不過從道德角度來看,這樣民主嗎?這不應該是兩千七百萬大馬人決定的嗎?這不應該是一千一百萬個選民決定的嗎?這不是三、四百萬巫統黨員決定的,也不是超過兩萬個巫統支部能決定的,是那191巫統區部領袖所做的決定。
現在讓我們來看大馬大選的制度,我曾多次寫過的傑利蠑螈(不公正的劃分選區)就是這罪魁禍首。選區之間的選民人數差距實在是太大了,這差距應該像其他國家和裏德委員會(Reid Commission)在馬來亞獨立前所做的報告中所建議的,在15%或20%左右。目前,我們有的小選區只有5,000選民,相比之下那些大的選區居然有120,000或更多的選民。
小選區的選民比較親政府而大選區的選民是親反對黨?是真的那麽湊巧嗎?執政黨能以同樣的選民票數來贏得到三、四個選區議席,而反對黨只能贏一個?這就是傑利蠑螈,這當然合法。問題是,這麽做有道德可言嗎?我們到底是從法律或道德角度來決定著是否民主呢?
這怎麽能被當成『一人一票』的制度呢?『贏得最多選區勝出』這制度讓情況更糟,議席,而不是選民的多寡決定誰是贏家,你依然能以40%或更少的選票組成政府。希特勒不就是以少過40%的選票的而成為德國領袖的嗎?這不就是因希特勒掀起的二次世界大戰而導致好幾千萬人喪命的原因嗎?
是的,這絕對合法!不過卻不等於是道德的,是不是民主又是另外一回事。
在海外的大馬人或許有50萬左右,不過這些大馬人並不能投票,想要投票得在投票日當天回到馬來西亞,有多少人能負擔這費用和時間?為什麽他們不能在馬來西亞駐當地的大使館或最高官員公署裏投票?那些有『公務在身』的海外大馬人就可以投票,但是普通公民卻不行。這簡直是否決了大馬人的投票權。即使是印尼女傭和勞工都可以在吉隆坡的印尼大使館投票,僅僅是在大馬,就有二百萬的印尼選民,大馬人卻不能這麽做。
當然,要是海外大馬人郵寄選票也許會衍生其他問題。就那25萬的郵寄選票一直是爭論的焦點,因為票箱可以被切換的,不過這只是執行上的問題,是能夠被解決的。
各個政黨可以派代表或觀察員到海外去監察海外郵寄選票,還有票可以在那邊的大使館或最高官員公署裏計算的。只是成績需要被寄回馬來西亞,而不是那票箱。這樣就能確保票箱不會被切換、劫持、失蹤或什麽的。
哎呀,要是我想談真正的民主,我可以提出很多很多的論點,就我在此提及的論點已經可以搞得這篇文章這麽長了。我們能不能廢除掉《官方保密法令》,而以《資訊自由法令》取而代之?我們能不能廢除《內安法令》,讓《人權法案》取代之?我們能不能廢除《印刷與出版法令》及《大專法令》,讓出版物和期刊不需執照就能運作,以及允許大學生參與政治?
還有,那阻止四人以上的聚會和禁止公開演講的《警察法令》該怎麽辦?政府的支持者可以參與這些聚會和在這些場合公開演說。反對黨支持者得首先得到批準,而根據批文,演說是不被允許的,即使是在私人場地的晚宴也不行。要是有人站到臺上致詞,警察就會馬上幹涉和禁止聚會進行,警方也會廣播系統沒收和把主辦當局及演說者捉去審問,政府的支持者不被這些管制。
是的!如果你想講民主我也一樣可以奉陪,而我還會講得更多。如果認為占多數人的意願才算數而占少數的看法並不重要,這樣根本不算是民主。少數的人也有他們的權力和他們的看法一樣重要,薩達姆還不是以近100%的選票當上伊拉克領袖的嗎?那他屠殺少數民族庫爾德族人。那又怎樣?難到他是因為「少數的看法不重要而只有多數人的意願算數」的理由而被革除的?
出處∶Malaysia Today
原題∶No Hold Barred∶There is democracy and there is democracy
作者∶拉惹柏特拉
日期∶22-03-2010
翻譯∶四月、何人可及
校對∶西西留
Tuesday, March 30, 2010
隨便說說
如果把這句從我們的護照刪掉,那安華會不會就沒有戲唱呢?
『PASPORT INI SAH DIGUNAKAN UNTUK SEMUA NEGARA KECUALI: ISRAEL』
深思中……
『PASPORT INI SAH DIGUNAKAN UNTUK SEMUA NEGARA KECUALI: ISRAEL』
深思中……
Thursday, February 1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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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久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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