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反對黨就促政府把最低工資調高到每月至少RM1,800或RM2,000。那是1999年。今時今日應該要每月RM2,500。RM750太荒謬了。在最低工資只有RM750,最好還是在英國生活。
當保安的志願警衛(RELA)團員,政府定下RM750為最低薪金
(馬新社)- 政府為當兼職保安的志願警衛團(Ikatan Relawan Rakyat Malaysia,,RELA)團員,設下了最低工資RM750。
內政部副部長拿督威拉阿布斯曼尤索夫(Datuk Wira Abu Seman Yusof)說最低薪金限制是根據志願警衛團員得到的培訓、紀律和操作武器來設定的。
他表示這也是爲了吸引本地人加入這(保安)領域接而減少對外來勞工,尤其是尼泊爾勞工的過度依賴。
『內政部認為保安公司聘請志願警衛團團員是更好的選擇,因為他們有過訓練、有紀律和能夠操作武器的。他們可以取代從尼泊爾來的外勞。』
『在政府與大馬保安協會簽署的備忘錄,我們包括了給志願警衛團團員的最低工資(RM750)。』他是在回答聲稱本地人對此領域的工資太低而不感興趣的M.古拉(行動黨-怡保西區)的提問時這麼說。
在回答拿督阿都馬南 (國陣 – 巴耶勿剎)時,阿布斯曼說該部門自11月13日已經凍結從尼泊爾輸入外勞,那些已經給予工作準證將被終止或在有效期結束后不被延長。
截至今年4月12日,共有4814名尼泊爾人,在全國各地的200家保安公司擔任保安人員,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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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政府為RELA的保安人員設下RM750的最低工資。了不起!
甘文丁的獄警起薪也是RM750。然後他們必須為有兩間房間和約700-800平方尺的屋子付上八萬五千令吉。而多數是有三個以上的孩子,因此孩子必須睡在客廳—還有他們在退休很久后還得繼續供這8萬5千令吉的房子。這就是爲什麽甘文丁的獄警必須有份兼職,如割膠和採油棕。
今天的RM750能買到什麽?尤其是如果你有像馬來人一樣的大家庭。在英國,保安人員的時薪是RM36.50或八小時班制的日薪RM290。如果他們一星期做五天的工作,一個月他們可以有RM7,000帶回家。要是有加班和公共假期的雙糧,一個月可有一萬令吉拿回家。
我知道,我知道,你將會說那是英國。你不可以拿英國和馬來西亞比較。可是為何不可?
好吧,在馬來西亞當個保安可以賺取RM750而在英國你能賺RM7,000或更多。不過在英國你可以在六十萬至七十萬令吉就買到一間有三間臥室的房子,大概是你100個月的工資。在馬來西亞,同樣款式的房子就得要你400-500個月的工資,如果是以月薪RM750來計算。
一輛嶄新的好車在英國大約是RM60,000而在馬來西亞是翻了一倍,除非你買普騰。要是你準備駕輛5-7年的二手車,你需要花RM20,000-25,000,又是一半的價錢比較和在馬拉西亞做同樣的事情。在英國RM20,000-25,000可以是奧迪(Audi)或寶馬(BMW)。RM10,000-12,000你可以買輛大眾汽車(VW)。
所以你看,在英國你只需花在馬來西亞生活所負擔的一半而已不過卻可以有10倍的收入。我事實上對此寫了很多。去一趟超市填滿你的手推車只花了RM300而在馬來西亞卻要RM600。
這些RELA警衛的行為比該被他們防範的罪犯更為惡劣是眾所周知。但是他們只有RM750的收入,你還奢望什麽?他們需要最少RM2,000來過一個正常的生活并且不包括其他奢侈品。因此他們採取敲詐方式來補給他們的收入,而我們都知道他們確實如此。
自1999年,反對黨就促政府把最低工資調高到每月至少RM1,800或RM2,000。那是1999年。今時今日應該要每月RM2,500。RM750太荒謬了。在最低工資只有RM750,最好還是在英國生活。
嗯…哼…為何我不曾這麼想呢?也許我就該這麼做…在英國生活去。那一邊較便宜。
不管怎樣,與其為馬來人、華人、印度人、原住民、伊班人、達雅人、卡達山人、巴夭人或等等爭取權利,不如爭取更高的最低工資。如果最低工資是RM1800或RM2000而不是RM750,那不管是什麽族群都會受惠。然後全部貧困的馬來人、華人、印度人或諸如此類的將自動被照顧到。
這就是我們該做的鬥爭。那我們就不必擔心有任何一個族群會被忽略,就像在英國一樣。
出處 ∶Malaysia Today
原題 ∶What can you do with RM750?
作者 ∶拉惹柏特拉
發表日期∶13-04-2010
翻譯 ∶何人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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