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和學妹MSN,聊起以前小學的事情。她父母親都在我們的小學執教,過後他們兄妹也隨著她母親轉校到另外一間小學。
她向我投訴,說她母親一直以來都會用我的名字來『大』他們兄妹,要他們以我為典範。這句話的真實度有多高,不得而知。
當我還沉醉在回憶我的風光史中,突然間閃電一劈,想起我並沒有拿過模範生獎,邱師母的資料肯定有錯。道行極高的我,對浮世虛名極度的厭惡。因此我據實告訴學妹,我並沒拿過模範生這個獎,師母高估了。
感覺到學妹的失落,因為我讓他們兄妹倆平白無故崇拜了一個有實無名的偶像這麼久。這也不能怪我,我也是受害者。這一切得歸咎于當時的那個副校長。
持著自己是一人之上,萬人之下,運用他的淫威把模範生獎給了他教導的五年級生。一直以來,模範生獎都是頒給即將畢業的六年級生。因為他的提議,把模範生這個獎頒給了五年級生,希望在隔年昇上六年級時,可以繼續在校內成為其他學生的榜樣。
革命是需要犧牲的,就這樣我的囊中物拱手讓人。幹!沒想到我一生的遺憾居然是讓一個有私心的人造成的。忽然間,我記起了那副校長的名字,潘再發。
5 comments:
潘再发,很熟悉的校长名称。。。。你原来是哪里人?
全國唯一拉惹所在地。
妄我盲目崇拜了您那么多年,您竟然不是模范生???
syuen,
沒法子,誰叫妳相信令堂所說的鬼話,哈哈!
老實說,我這個假模範生也不賴,妳可以繼續崇拜下去。
别臭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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