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29, 2006

少見多怪

日前,新加坡政府修改了法律,只要雙方同意和達到合法年齡,口交和肛交不必偷偷摸摸,深怕給警察捉了。很多人都會問,為甚麼以前不可以,現在就可以呢?理由是現在幹這檔事已經變得很普遍了。不信,你可以去問手機自拍女星Tammy姊,她肯定會告訴你,『everybody is doing it what…』

對這一次的法律修改,應該會有男同志抗議,為甚麼口交和肛交可以,同性戀卻依然不被允許。我不是立法委員,恕我不會回答這個問題。

雖然把肛交和男同志掛勾有點不公平,但是對我這凡夫俗子來說,男同志普遍要爽的方法就是口交和肛交,難道還有特別的享受法?別告訴我心靈上的交流才是至高無上的享受。

約定成俗,凡事都一樣,普遍了就合法了。可能不久的一天,基友們可以正大光明的註冊結婚也說不定。如孫中山先生所說:『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對了,講到同性戀這個話題,有個資訊得告訴大家,基佬不一定牽手,牽手不一定是基,以後看到外勞手牽手一起走,不要皺著眉頭說:『夭壽~』,那是他們的習慣和文化,別少見多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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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久太久

沒想到真的很久沒更新過部落格了。有多少部落友還繼續呢? 看了一遍好友鏈接,真的沒剩幾個了……